1月17日,西安市教育局召开“大学区管理制”改革试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在改革中,积极投身教育综合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西安市副市长李婧、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曹普选等出席表彰大会,并做讲话。
2012年,西安市教育局启动了“大学区管理制”改革,率先在新城、莲湖、碑林、雁塔四区试点。经过一年的实践,改革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2013年,西安市教育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大学区管理制”改革。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
提升基础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实施“大学区管理制”改革的目的,是发展壮大优质教育资源,逐步缩小基础教育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实现基础教育入学机会和教育质量的公平,实现基础教育高水平、高层次的均衡发展。
为了更好的在全市推行“大学区管理制”改革,西安市教育局制定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各区县,按照“积极稳妥、科学谋划、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以质为本、优质均衡”的原则,构建合作共生机制。发挥优质学校的资源优势和品牌效应,提高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提升西安基础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到2015年,全市学前教育市一级以上等级幼儿园数量由现在的10%上升到15%;70%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标准化学校标准;所有普通高中达到省级标准化高中标准,15%的普通高中达到省级示范高中标准。
捆绑式发展
加大教师轮岗力度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在“大学区”中,紧凑型大学区的优质学校校长作为学区长,对学区实施统一管理,在学区内的人事编制、资金使用和资源调配等方面有一定管理权限,成员学校校长法人地位、行政职级和工资待遇不变,接受学区长学校的管理指导,具体负责成员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同时,加大学区内公办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和轮岗力度,实现教师队伍的双向有序流动。学区长可在学区内自主调配教师,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和学科结构。各区县教育局根据学区目标任务完成和绩效考核情况,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每年对优秀等次的学区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奖金纳入学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学区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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