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西安市聘任首届督学和教育督察员,并向100名督学和50名教育督察员颁发聘书。督学的主要工作包括“督学”和“督政”两方面,聘期之内督学可直接向政府部门和学校提建议,督促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督学是指由政府按法定程序聘任,依据教育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指导、评价教育的工作人员。
西安市督学主要由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有一定影响力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特级教师组成。西安市教育督察员主要由省市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关心教育事业的其他部门人员组成。这部分人长期从事教育工作,了解教育环境,熟悉教学环节,更能提出有针对性、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督学的代表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据了解,西安首届督学和教育督察员聘期3年,从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督学和教育督察员的聘任参照《国家督学聘任管理办法》,结合西安市实际,通过本人申请、单位推荐、西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西安市教育局审查并公示、西安市政府聘任等程序进行,体现公开公正、德才兼备的原则。
(西部网)
下一篇 著名哲学家黄楠森离世 为人平和朴实不搞花架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