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区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制定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在认真学习中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结合实际,科学统筹做好专项规划制定工作。原则上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农村初中原则上一个镇只办1所初中,对确有困难、人口较少的偏远镇,应与临近镇联办初中或举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农村小学原则上一个镇设1所中心小学和1-3所完全小学,人口相对集中的村要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山区,应保留必要的小学或教学点。 《通知》强调,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的制定工作,主要领导要拿在手上,确定一名局领导负责,抽调精干人力做好规划制定工作。要严格规范撤并行为,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学校,办好村小和教学点,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教学质量。要坚持“谁编制、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逐校规划、逐项论证、逐个审核、严格把关,严禁脱离实际、闭门编造、粗制滥造、敷衍了事。要抓紧时间,各县区要在4月20日前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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