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巍
为培养提升中小学教育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近日,榆林市委、市政府出台《榆林市培养提升教育人才实施细则》,给予榆林名师每人10万元奖励。 《细则》决定,给予榆林名师进行奖励,市级名师奖励10万元,县级名师奖励5万元,分五年等额发放,由榆林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列支。市财政设立榆林市教育人才专项经费,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的资助和考评奖励。每年选派一批45岁以下有发展潜力的教师到国内一流名校观摩学习。鼓励教育人才开展学术研究交流活动,市委、市政府将根据学术价值给予活动经费30%-60%资助。 《细则》指出,培养提升教育人才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要求市教育局会同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成立榆林市教育人才骨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教育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榆林名师由县区推荐,市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建议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市政府发文命名,颁发荣誉证书。 《细则》要求,榆林名师每年承担的市级示范课、展示课或学术讲座不少于6节次,每年向市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库提交不少于3个优秀课堂实录和教学案例。榆林名师要指导青年教师专业成长。鼓励并资助榆林名师设立网上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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