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绿化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颁发全国绿化奖章的决定》,西藏民族学院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这是该院首次获得国家级“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西藏民族学院历来高度重视校园绿化美化工作,不断优化校园园林景观及绿化建设规划,提高绿化管护水平,着力提高校园绿化面积和绿化率。经过多年建设,该院打造了民族特色浓郁,“小而精、绿而美”的校园生态环境。目前,校园绿化面积达18.2万平方米,绿地率44.75%,绿化覆盖率61.57%。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学生创造了优良的学习环境,同时也为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作出了积极贡献。由于绿化工作成效突出,2007年,学院被评为陕西省“绿化模范单位”。2012年,陕西省咸阳市、陕西省政府绿化委员会先后授予西藏民族学院“绿化模范单位”称号。2013年,经陕西省推荐,西藏民院被全国绿化委员会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据悉,在全国绿化委员会2013年度全国绿化工作评优活动中,北京市石景山区等29个城市(区),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等134各县(市、区),北京卫生局绿化基地等239各单位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陕西省6个单位获此殊荣。(文/郝世亮)
来源:西藏民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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