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榆林市榆阳、神木、定边、府谷、靖边五个县区被列入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至此,榆林市十二县区全部纳入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范围。 该计划的实施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一学年按200天计算,所需经费由中央与地方共同分担。榆林市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主要采取以下三种供餐模式:农村寄宿制学校和有学生集体食堂的学校,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营养午餐;县区建有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的,对纳入学生营养餐配送服务范围的学校,由配送中心为学生配送营养午餐或加餐食品;学校无食堂,且不在县区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服务范围之内,可通过县级政府统一采购牛奶、鸡蛋和其他营养食品等加餐形式改善学生营养状况。食堂规模不能满足为全校学生供餐的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营养午餐由学校食堂提供;走读学生可以牛奶、鸡蛋和其他营养食品等实施加餐。 榆林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标准提高后,榆林市教育局将督促各县区严格招投标程序,相应提高袋装牛奶的供应规格和品质标准,适当增加肉类、蔬菜等营养食品,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来源:榆林市教育局 文∕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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