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 2012年7月9日(记者 邓月娟 肖倩)为有效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西安市民政局于近日正式启动了2012年教育资助工作。 记者了解到,此次资助的对象及标准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计划内统招生。其中城市低保对象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高职生资助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3000元。城市低保对象中残疾学生资助标准,与以上其他学生享受相同待遇。 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计划内统招生,本科生资助3000元,大专生、高职生资助2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1000元。 城市低保对象需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城市低保对象残疾学生到区县残联申请审核办理。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到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审核,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到户籍所在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审核并出具认定证明,区县民政部门审批。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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